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卖房子公司起名字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卖房子公司起名字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婚后买房,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好?
婚后买房属于共同财产,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。
婚前买房谁出钱就是谁的,如婚后要一起还贷,还贷部分也属于共同财产。
对于结婚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,不要看得太过重要,两个人相互独立包括经济,不要太过依赖于某一方,你就不会那么在意自己的得失。
你好!
感情好的夫妻写谁的都一样,婚后在法律上是共同财产。
有的夫妻经常吵架,但是又没有到离婚的地步,那么他们有一方肯定心里有想法,想买房的时候写自己的名字,图个婚姻保障,但是这样错了,婚后买的,法律是承认两个人的共同财产。有一方以后想离婚了肯定得平分,或者过错方会少拿点。
还有自愿放弃分财产的,房子不要、要财产等等现象。
按照国家法律,婚后写谁的名字都一样,所以你不要纠结。祝你幸福!
看到这个题目,说说我自己。17年初买房,办理手续销售让签名的时候想到是不是签我和老婆两个人的名字,当时老婆在老家刚生完大宝,和老婆感情也很好,老婆说签我一个人名字就好,自己想着要做个好男人让老婆放心就执意签两个人的名字,结果老婆大老远让老婆过来跑一趟,挺麻烦。
后来办理各种后续的事情,都超级麻烦,要两人一起签名,要不就要老婆写委托书等等。这还不是最主要的,最主要的是如果以后需要换房或再买房,都没法办不了一手了!
其实想一想,只要两人感情好,真没必要写两人的名字,即使写一个人的名字,法律承认婚后财产都是共有的,没影响!
从法律上来说,婚后买房,不管写谁的名字,房子都属于共同财产,但有的城市规定卖房时只需产权人签字即生效,不需产权人配偶签字,所以,如果担心以后夫妻感情破裂,配偶背地里把房子卖掉,携款潜逃,那么最好写夫妻两个人的名字,哪怕只占1%的份额也没关系,可以防止发生上述之事。
我觉得,买房子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,买房子是给孩子们结婚,生活的地方,买房子是为了更好的让孩子们过好生活,结婚了就是一家人了,***如一开始就因为房子俩家人纠结,那以后的日子也会出现矛盾的,所以,既然要结婚生子,那就是一家人,一个整体,不要在乎写谁的名字。
夫妻婚后买的房,只写男方的名,贷款是双方一起还,现在男方要卖房,女方不同意办?
既然称婚后买房,***又是夫妻二人共同还的。这说明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,毋庸置疑!至于说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子,这仅仅是目前办理房产证时一种习惯而已,只写户主一人名子,也是目前法律允许的。
至于说男方要卖房,而女方却不同意,按法律来说,双方共有,需双方同意,一方无权决定。但是否是只要夫妻双方一方不同意,房子就卖不成呢?也不尽然。比如说男方欠外债,***判强制执行男方还款,***是有权处理这套房子属男方那一部分的。女方反对也不行。
***设房子值100万,夫妻各享有50万。男方那50万***是有权处理的。方法:一般是女方替男方垫付50万,然后房子全归女方。或者通过拍卖将房子卖掉,退还给女方50万元。
夫妻婚后买的房无论有没有写上对方的名字,都是夫妻共同财产,况且***还是双方一起还的,现在男方要卖房,女方不同意肯定不好办,你不会连这点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吧?好吧,就算你连这点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具备,那么道义你总该懂吧?夫妻婚后买的房、双方一起还的***,只因为没写上女方的名字你就想卖啦独吞?人性何在?道义何在?
明确的告诉你:就算你偷偷的将房子卖啦,女方一***你肯定吃不了兜着走。
婚后的房子哪怕房产证上只有男方一个人的名字,老婆不同意他卖不了,最近刚卖过二手房,你到房产局登记处就知道了,夫妻双方必须同时在场才能办理过户手续,不然人家不给办。
只要是夫妻婚后买的房,那么房产证上不管是写一方的名,还是双方的名,都是属于夫妻双共同财产。所以,房子无论有无女方的名字,有女方一半的产权。
至于题主提出的“现在男方要卖房,女方不同意怎么办”的问题,我觉得一般情况下,这对夫妻面临大致是如下两种情况:
一、男方想将卖房的钱用于周转生意
男方因为生意失败或其他原因急需周转资金,可是一时又无处筹措得到,于是动起了房子的主意,想将房子卖掉填补亏空或用作周转资金。这时候的男方想的是:不过就是周转一下,没准很快就能翻盘,或许还能加倍地赚回来。
而作为女方来说,一段婚姻中,房子才是最好的定心丸。房子没有了,意味着整个婚姻也就成了漂在水上的浮萍,失去了应有的根基。所以不到万不得已,女方一般很少有同意男方卖房的。这时候的女方想的是:再困难挺挺也就过去了,可是房子一旦没有了,这辈子可就翻不了身了,所以无论如何不能卖房。
二、夫妻感情不和男方想独吞卖房款
因为房产证上只写了男方的名字,因此当夫妻双方的感情亮起了红灯时,男方自然会想方设法要转移财产,以得到个人利益最大化。却不知,夫妻婚后所购房产,不管署名是一方还是双方,在法律上都属于夫妻双的共同财产。
因此,无论男方打什么小算盘都没用,这房子要是想转手卖出,必须先经过另一半——女方的同意。否则,即使男方已经卖掉了房子,女方也可以依法追回属于自己的那一半卖房款。
综上分析,无论题主夫妇属于哪一种情况,卖房终归是一件大事,应该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后再做决定。如果男方不听女方***一意孤行,女方可以***,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属于自己应得的那一份权益。
这里是“于小鱼有话说”情感号,希望我的回答能让您满意!
男方出首付,婚后一起还房贷,房产证名字怎么写?
男方付首付,婚后一起还贷,房产证上写首付方或双方名字均可。下面我们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下有何不同。
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第十条规定: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***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商处理。依前款规定达不成协议的,人民***可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***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后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,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补偿金额=(婚后共同还贷+该部分增值)/2。所以,如果不写女方名字,婚后共同部分女方也会得到保障;但最好装修部分男方出,女方只负责共同还贷。
如果写上女方名字,到时原则上不动产分割会一人一半。
当然谁都不希望这种事情发生,毕竟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,不是儿戏;婚前将将一些事情说清楚,先小人后君子也未必是坏事。
既然一起还房贷,那房产证上理应写上双方名字。实际上婚后的房贷肯定是双方一起还的,因为按法律规定,婚后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,不管收入差距有多大。有些人认为我付首付,婚后用我的收入还房贷,而且还房贷后剩余的钱比你的收入还多,那么这套房就是我的,与你无关。这种观点不会得到法律支持。
当然男方付了首付,也可以约定双方所占房子产权的比例。
在写名字这个问题上,男方付了首付,最好主动加上女方名字,这样可表现出自己的大度、有担当,女方也会获得踏实、安全的感觉。
结婚的目的就是让两个相爱的人幸福地生活一辈子,在买房这些涉及到财产的问题,如果总是斤斤计较、患得患失、甚至相互算计,未结婚就先考虑离婚,那最好暂停婚恋进程,先冷静下来考虑清楚是否合适结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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